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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财务室  发布时间:2021-08-31 11:13:01 打印 字号: |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是国家审判机关,在辖区内依法审理判决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为沙坪坝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除监察室外内设机构12个,其中审判执行业务机构8个,分别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破产案件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非审判业务机构4个,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另设派出法庭1个:陈家桥法庭。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9,110.20万元,支出总计9,110.2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4.93万元、下降11.34%,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追减了培训费、公车购置费等经费。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收入合计8,47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1.82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追减了培训费、公车购置费等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4.97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4.24万元,占0.0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630.99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支出合计8,88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9.34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费、差旅费、公车购置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624.65万元,占74.56%;项目支出2,260.15万元,占25.44%。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年末结转和结余225.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5.59万元,下降64.28%,主要原因是消化历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85.6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68.17万元,下降11.98%。主要原因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追减了培训费、公车购置费等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4.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5.06万元,下降7.68%。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追减了培训费、公车购置费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29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司法救助资金、职业年金清算、死亡抚恤、市级目标考核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6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8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7.48万元,下降10.97%。主要原因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以及受疫情影响和厉行节约减少了培训费、差旅费、公车购置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9.98万元,增长5.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司法救助资金、职业年金清算、死亡抚恤、市级目标考核和离退休健康休养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6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消化历年结转资金。

4.比较情况。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7,435.17万元,占86.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53万元,增长6.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增支及年中追加了司法救助资金、市级目标考核等。

(2)教育支出13.28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4.82万元,占7.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增支

(4)卫生健康支出252.92万元,占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2万元,增长1.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政策性增支

(5)住房保障支出229.47万元,占2.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94.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93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一是上年预发了当年政府目标考核奖和离退休健康修养费,今年无此因素;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增加了员额内书记员薪酬,上年属于劳务派遣,计入项目支出劳务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34.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3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工会经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62万元,下降80.34%,主要原因是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及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13万元,下降52.59%,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持平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9.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未安排公务车购置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72万元,下降72.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95万元,下降14.5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出行。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1.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法院到本部门调研、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90万元,下降96.0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1万元,下降38.0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8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7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5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4.2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7.33万元,增长5.3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1万元,增长47.83%,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4.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66万元,下降73.19%,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市外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80%。主要用于采购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智慧法院建设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开展了整体绩效自评,同时,对6个一级项目、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3项,涉及部门整体资金8884.8万元、一级项目资金1676.49万元、二级项目资金121.9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60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自评总分
  (分)

100


联系人

唐瑞

联系电话

6548335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8,145.68

8,884.8

8,884.8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整体绩效目标: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3.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4.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5.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6.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创新;7.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8.深化司法改革;9.深化诉讼制度改革;10.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11.强化司法能力建设;12.提高案件结案率,增强办案效率和质量;13.按规定公开裁判文书和实施庭审直播,提高群众满意度。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整体绩效目标: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3.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4.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5.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6.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创新;7.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8.深化司法改革;9.深化诉讼制度改革;10.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11.强化司法能力建设;12.提高案件结案率,增强办案效率和质量;13.按规定公开裁判文书和实施庭审直播,提高群众满意度。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全年预算执行率100%,较好地完成了当年绩效目标:1.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2.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3.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4.发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用;5.发挥司法保障民生作用;6.服务保障社会治理创新;7.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8.深化司法改革;9.深化诉讼制度改革;10.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11.强化司法能力建设;12.提高案件结案率,增强办案效率和质量;13.按规定公开裁判文书和实施庭审直播,提高群众满意度。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0

90

99.97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人均结案数(法官)

411

411

477.6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庭审直播率

%

20

20

26.8

100

10

10

核心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0

90

96.75

100

10

10

非核心指标



裁判文书公开率

%

90

90

97.76

100

10

10

核心指标



办结案件数量

38200

38200

44416

100

30

30

核心指标



生效改发率

%

0.15

0.15

0.04

100

10

10

核心指标



一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

项目编码

1920A603【3538】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0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唐瑞

联系电话

6548335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839.39

1,676.49

1,676.49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保证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沙坪坝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办案业务费预算执行率100%,主要用于案件审判、案件执行及自聘人员经费等支出,较好地保障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群众满意度

%

> 

95

90

96.75

100

20

20

非核心指标



收案数

> 

48000

38200

43834

100

50

50

核心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


90

99.97

100

30

30

非核心指标


 

二级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送达(邮寄)支出

项目编码

1920A603【3538】19004769

自评总分
  (分)

100


主管部门

603-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财政处室

001006-行政政法处※张丽渝联系

联系人

唐瑞

联系电话

65483352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得分
  (分)


年度总金额

121.92

121.92

121.92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用款计划和方案,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用款计划和方案,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市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规划,制定用款计划和方案,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全年
  完成值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收案数

> 

48000

38200

43834

100

100

100

核心指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483352。


 

 

 
责任编辑:唐瑞